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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律师2005年开始执业,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原扬州市维扬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扬州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扬州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曾应邀在江苏省电视台就重大影响案件发表专家律师点评。成功代理过多起重大刑事(如扬州英皇国际杀人案、江都拐卖妇女案、扬州某轮奸案)、民商事(如扬州某台资企业群体劳资纠纷案、江苏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加工承揽纠纷案)等诉讼案件。
在代理客户诉讼,通过诉讼维护或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忙于事后担当消防员角色的同时,徐律师不断分析导致诉讼的法律症结,并总结在实践中如何避免诉讼(策略性诉讼除外)的法律思路。随着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事后司法诉讼救济的高成本弊端已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风险,徐律师早于是2009年开始,逐步致力于律师非诉业务发展与开发,通过考察分析对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个性或特性及普遍规律,就企业的单个项目或常规交易中涉及的合同法方面有着较为深刻的理解与应用,如合同交易风险防范与控制方面等,对涉及公司法方面有关公司制度安排的风险也有深层次的研究与应用,如公司所有人与控制人关系的界定等。 同时,徐律师在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辩护方面也具有较强的法律理论与实务优势,具有办理诈骗、故意伤害致死、强奸(轮奸)、盗窃、拐卖妇女、交通肇事、贩卖毒品等数起刑事辩护的成功案例,并具有办理在刑事初查即将刑事立案阶段化解刑事法律责任的成功案例! 徐律师的执业宗旨:以诚信和专业技能为基础,运用法律不禁止和不限制的方法,辅助于律师的特有思维,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客户争取法律上的权益,帮助客户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徐律师的做人理念:胸怀感激、心存敬畏、厚德博学、崇尚智慧! 徐律师的文章主要有《关于合同欺诈纠纷与合同诈骗犯罪的法律甄别》、《论罪刑法定》、《试论“讨债公司”经营讨债业务的刑事违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