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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原系国办所。2000年10月,根据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整体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的二十余年时间里,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自1997年以来,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人数、高级律师人数、年业务收入均在扬州市名列前茅,并获得以下荣誉:1998年10月被省司法厅、省人事厅评为四年一度的江苏省先进集体,同年被市司法局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2000年4月被评为省级文明所,同时记省级集体二等功一次,2002年2月被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所,2008年被扬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10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时被扬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四星级律师事务所,2012年2月被市律师协会评为“年度创收业绩优秀单位”,2013年3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先进集体”,2016年10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被扬州律师协会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同年荣获 “首届江苏省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奖”。2021年,在扬州市首届公律刑事抗辩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目前拥有各类专业律师百余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律师十多人,其余均为学有专长、年轻有为的中青年律师。为方便群众,扩大服务网点,提高服务质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经主管部门同意,宝应设立了分所,在市区设立了一个分部,同时设立了刑事、房地产、建设工程、婚姻家事、企业法律顾问及非诉讼、破产清算与企业重组、知识产权及涉外、保险、交通、医疗及侵权责任、劳动保障、公司及证券、金融诉讼和资产处置、行政及行政诉讼十一个专业法律服务部,做到人人有专业,个个有方向,所内有分工,相互有协作,使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更加适应了日益发展的法律服务市场的需要。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摆事实、讲道理,对确无道理的诉讼,能劝导当事人撤诉或和解,化干戈为玉帛,对确有道理的案件能挺身而出,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近十年来,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每年办案均在千件以上,并办理了多起在扬州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提高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形象,打出了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品牌,也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法律的信心。由于成绩突出,该所许多律师在历次省市评比中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省十佳律师、省知名律师、市十佳法律工作者、市十佳律师、市优秀律师。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产生于改革的年代,愿意为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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